为指导可追溯食品企业规范使用可追溯食品标识特制定本手册。
一、可追溯食品标识仅限食品企业的获证产品使用。
二、食品企业可在其获证产品包装、说明书、及广告宣传上使用可追溯食品标识,所有标识使用时,印刷应该清晰、醒目、直观、规范,可根据需要按比例进行缩放,但不得对各要素间的尺寸、形状、颜色做任何更改。
三、图案标识可追溯标识标准结构:
“可追溯食品”统一标识
四、本《规范》由授权评定机构负责解释。
中食联合信息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
2019年12月
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信息追溯分会、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采购与供应链专业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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