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信息追溯分会、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采购与供应链专业委员会 官方网站
   
       
     
 
首页 关于我们 标准工作 会议展览 行业资讯 行业沙龙 TID码注册 追溯评价 证书查询 联系我们
 
甘肃:电子追溯终端设备不得强制向食品经营户推行
2013/10/16 10:53:11
甘肃省相关部门近日重申,在食品电子追溯设备和网络运营商方面,食品经营者可自由选择,不得指定“食E通”终端设备和网络运营商进行强制推行。
   
    为保证食品安全源头可追溯,今年,甘肃省要求在省内全部的大型商场超市、批发户、食品安全示范店和70%的食杂店中应用食品电子追溯系统。但在政策执行中,一些商户反映被强制推行“食E通”终端设备,并捆绑销售指定网络运营商。
   
    甘肃省工商局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出通知再度重申,食品经营者可根据经营方式,自由选择PS机、POS机和“食E通”终端,自由选择网络运营商进行食品经营电子追溯,不得指定“食E通”终端设备和网络运营商进行强制推行。
   
    此外,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,要通过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,以零售环节倒逼批发源头,促使食品批发企业落实电子台账管理制度。对批发企业尤其是乳制品经营企业不提供“电子一票通”的,一律禁止进入市场销售。
新华网
       
 
 

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信息追溯分会、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采购与供应链专业委员会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:100031

电话:010-57273495、010-57273498、400-688-9007

邮箱:service@chinafoods.org.cn、cfca@163.com

   

关注我们

 
   
  京ICP备0903040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31号